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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技术要求、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Natural Disaster Emergency Command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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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853-2024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的建设。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要求**:标准明确指出应急指挥中心应具备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决策支持等功能。其中,信息收集系统需覆盖气象、地质、水文等多个领域,并确保数据实时更新。此外,指挥中心还应配备先进的通信设备,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建立多方联系。
2. **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预案编制时应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及历史灾害记录。标准强调预案内容要具体可行,包括但不限于启动条件、响应流程、资源调配等环节。同时建议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
3. **人员培训与管理机制**:针对参与应急工作的各类人员,标准提出了专业技能培训的具体要求。例如,对于一线救援队员而言,除了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外,还需熟悉使用各种救援工具;而对于管理人员,则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及危机心理应对能力培养。此外,还特别提到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投身于防灾减灾事业当中。
4. **物资储备与维护保养规定**:为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本标准对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及其存放位置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指出,所有物资都必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防止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浪费现象发生。
5. **公众宣传教育计划**:考虑到提高全社会防灾意识的重要性,标准提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向民众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如发放宣传手册、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均可采用。另外,还鼓励学校将相关内容纳入课程体系之中,从小培养孩子们的安全防范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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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