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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原则、类别和具体判定标准。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与治理工作。
Title:Criteria for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Accident Hazards in Trading and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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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846-2024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项标准对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款入手,进行深度解读。
第4.1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防爆措施
此条款强调了在存在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的企业必须实施有效的防爆措施。例如,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铝粉、镁粉等易爆粉尘,则需要安装防爆电气设备、设置泄压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系统以防止积尘引发爆炸。这不仅要求企业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来识别潜在风险点,还需要持续投入资源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5.3条:有限空间作业缺乏必要安全防护
有限空间作业往往伴随着窒息、中毒等严重危害。根据该条款的规定,任何涉及进入密闭或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内的活动都必须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配备合格的通风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安排监护人员全程监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大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第7.2条: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检验或使用
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而言,定期检验是保证其安全性不可或缺的一环。本条款明确规定,所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专业机构的检测,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投入使用。此外,在日常使用中也需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绝不能带病运行。
以上只是部分重点内容的简要分析,实际上整个标准涵盖了众多方面的细节规定。希望各工贸企业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落实到位,共同营造更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