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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蒙古栎播种、育苗、造林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范围内蒙古栎的人工育苗及造林活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ongolian Oak Seedling Breeding and Afforest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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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05T 047-2025《蒙古栎播种育苗造林技术规程》是由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蒙古栎育苗和造林的技术标准。该标准对蒙古栎的播种育苗、造林及管护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以下选取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播种育苗部分,标准指出种子采集应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进行,选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母树作为采种对象。种子要经过风选和水选处理,确保其饱满度不低于85%。播种前需对种子进行催芽处理,通常采用层积法,即将种子与湿沙按1:3的比例混合后置于低温环境中保存一个月左右。播种时间一般为春季4月中下旬,每亩播种量控制在30公斤左右,行距保持在20厘米以上,覆土厚度约为种子直径的2到3倍。
其次在造林技术方面,标准建议采用穴状整地方式,穴径和穴深均不得小于60厘米。栽植密度应根据立地条件确定,一般为每公顷1600至2200株。造林季节以春季为主,具体时间为土壤解冻后至苗木芽萌动前。栽植时要注意保护苗木根系完整,做到“三埋两踩一提苗”,即先填土埋住根系,轻轻提苗使根系舒展后再压实,重复此过程直至填满土穴并再次踩实。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幼林抚育的重要性。要求每年进行至少两次除草松土作业,首次应在5月中旬完成,第二次则安排在7月下旬。同时要定期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及时防治病虫害,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多雨季节更需注意观察。对于出现生长不良或死亡的苗木应及时补植,保证林分的整体均匀性和稳定性。
总之,《蒙古栎播种育苗造林技术规程》为蒙古栎的人工培育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有助于提高造林成活率和林分质量。严格执行该标准不仅能够促进蒙古栎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还能推动当地林业生态建设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