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涉VOCs排污单位过程监控系统的总体要求、安装要求、数据采集与传输要求、运行维护要求及验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涉VOCs排污单位过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cess Monitoring System of VOCs Emission Un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4413/T 60-2025涉VOCs排污单位过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监控系统的技术标准。这项标准对于提升VOCs排放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选取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要求监控系统的组成应包括数据采集传输仪、在线监测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这意味着整个系统需要具备全面的数据采集能力,并且能够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同时,在线监测设备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认证的设备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其次,关于安装位置的选择,标准指出应当优先考虑污染物排放较为集中的区域。例如,对于喷涂车间而言,应该在排气筒出口处设置监测点位,以便准确反映该工序产生的VOCs浓度水平。此外,还应注意避免干扰源的影响,比如高温、高湿等极端环境条件可能会对监测仪器造成损害或影响测量精度。
再者,关于数据处理与存储部分,本标准强调了原始数据完整保存的重要性。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原始记录,除非有合法理由且经过审批程序。同时,还提出了定期校准维护的要求,以保证仪器长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另外,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断电、网络故障等情况导致数据丢失或中断时,系统应具备自动恢复功能,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最后,在验收环节,除了检查硬件设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外,还需重点关注软件平台的功能完善程度。比如,能否实现多参数同步显示?报警阈值设定是否合理?这些问题都需要提前规划好解决方案。并且,在正式投入使用前,还必须通过专业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依据之一。
综上所述,《DB4413/T 60-2025涉VOCs排污单位过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从多个角度出发,为涉VOCs企业建立高效可靠的监控体系提供了指导方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项操作流程,确保自身合规运营的同时也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