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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林长制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评价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各级林长制的实施与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he Forest Chief System - DB35T 2235-2024
中国标准分类号:B7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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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林长制工作管理规范》(DB35/T 2235-2024)是福建省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而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林长制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旨在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各级林长的职责分工。县级总林长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事项;乡级林长具体组织实施各项任务;村级林长落实日常巡护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不同层级林长的工作重点,有助于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第十一条提出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级林长办公室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包括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同时强调信息报送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这有助于上级部门掌握基层实际情况,科学决策。
第十六条关于考核评价体系的内容同样重要。标准指出考核内容涵盖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多个指标,并引入公众满意度调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林长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者则要求限期整改。这种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这些条款从职责划分、信息沟通到绩效评估等多个维度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林长制管理体系,为福建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推行林长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