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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构建原则、工作流程、实施要求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for Dual Prevention Mechanism of Safety Risk Grading Control and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for Non-coal Mines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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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3232-2025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4.1条明确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这一体系应当包括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控制四个主要环节。企业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全面辨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源,并采用科学的方法对这些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最终将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对于不同级别的风险,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其次,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标准在第5.2条强调了隐患排查工作的常态化与系统化。企业需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计划,涵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要增加排查频次,确保不留死角。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按照“五定”原则(即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期限要求、定责任人、定应急预案)进行治理,实现闭环管理。
再者,标准在第6.3条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建议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集风险辨识、评估、预警及隐患排查治理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可以实时监控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最后,标准特别指出,在整个过程中,培训教育不可或缺。根据第7.1条的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综上所述,DB14/T 3232-2025从多个维度为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了指导框架,旨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