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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全代办”工作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阶段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阶段的“全代办”服务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Full Proxy\" Services - Part 2: Project Preparatory Planning and Gene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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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3204-2024 全代办”工作规范 第2部分 项目前期策划》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全代办”服务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将选取其中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在第3.5条中规定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明确指出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必要性分析、市场前景预测等内容。这强调了在项目初期要全面了解项目情况,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第4.2条提到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内容。要求包含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建设条件初步分析等。这一规定旨在帮助项目单位在早期阶段就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第5.3条明确了专家评审环节的重要性。要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这有助于从专业角度审视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高决策质量。
第6.2条提出建立项目信息档案的要求。规定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都要记录保存相关信息。这项措施有利于加强项目管理,便于后期跟踪检查。
第7.4条强调了信息公开透明原则。要求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流程、办理进度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样做可以增强公众参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这些条文构成了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的基本框架,对于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