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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建设主体信用信息库数据互通的基本要求、数据格式、传输方式、接口规范及安全管理。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工程建设主体信用信息库的数据互通与共享。
Title:Code for Data Interoperability of Construction Entity Credit Information Databas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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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4089-2025 工程建设主体信用信息库数据互通规程》是一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中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互通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其中规定了工程建设主体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三类,并要求这些信息应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技术标准进行采集、存储和交换。这意味着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和个人都需遵循相同的规则来提交自己的信用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在信用信息采集方面,标准强调了信息来源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具体而言,采集的信息必须来源于合法渠道,并且要保证覆盖全面,不能遗漏任何重要的信用事件。此外还特别指出,对于已经发生但尚未录入系统的失信行为,也应当及时补充进数据库内,以便形成完整的信用档案。
再者,关于数据互通机制,标准提出了一套完善的流程。其中包括建立省级统筹下的多部门协作平台,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的资源共享;同时设置了专门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加密传输、权限管理等,以防止敏感信息泄露或被篡改。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后,在监督管理环节,标准要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定期对各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这样可以有效增强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环境的构建。
综上所述,《DB21/T 4089-2025》通过对工程建设主体信用信息库的数据互通作出明确规定,为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各方参与者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