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术语和定义、核算原则、核算框架、核算内容与方法、核算数据获取与质量控制、核算结果与应用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产品总值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ss Ecosystem Product (GEP) Account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2/T 1408-2024《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是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旨在指导生态产品总值(GEP)的核算工作。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范围与定义
- 该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生态产品总值的核算。它明确了生态产品总值的概念,即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
- 标准还给出了关键术语如“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的具体定义,帮助使用者准确理解核算对象。
2. 核算指标体系
- GEP核算指标体系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生态系统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
- 每一部分下设多个子类别,例如调节服务包括气候调节、空气净化、水质净化等;文化服务涵盖休闲旅游、教育科研等。这种分类有助于全面评估生态系统的综合贡献。
3. 数据收集与处理
- 数据来源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统计年鉴、遥感影像分析结果、实地调查资料等多渠道信息。
- 对于缺失的数据,可以采用插值法、模型预测等方式补充完整。同时强调了数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核算方法
- 提供了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替代成本法等多种核算方法的选择依据。
- 鼓励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不同方法组合,以提高核算精度。例如,在计算森林碳汇时可结合市场价格变动趋势采用动态评估手段。
5. 报告编制要求
- 要求形成详细的核算报告,内容至少包含项目背景、目标、方法论概述、主要发现及建议等章节。
- 报告中需明确列出所有参考文献,并对不确定因素作出说明,增强透明度和可信度。
6. 应用与推广
- 强调将GEP核算结果应用于政策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以及公众意识提升等方面。
- 倡导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GEP核算工作,持续监测生态环境变化情况。
以上是对DB12/T 1408-2024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