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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东部地区典型湖泊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典型湖泊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工作,其他地区可参考使用。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Wate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Quality Evaluation of Typical Lakes in Eastern Inner Mongolia
中国标准分类号:X1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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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内蒙古东部地区典型湖泊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导则(DB15/T 3798-2024)是指导该区域湖泊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重要依据。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1. 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其中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透明度等是核心化学指标,浮游植物种类及数量则是主要的生物指标。这些指标的选择充分考虑了影响湖泊生态的关键因子。
2. 样品采集要求:明确指出样品应在不同季节分层采集,采样点应覆盖整个湖泊水面面积的1/4以上。同时对采样器具、保存条件等做出了具体规范,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3. 数据处理方法:采用加权综合评分法进行水质等级评定,各单项指标按其重要性赋予权重。当某项指标超出限值时,需根据超标倍数对总分进行扣减,体现了对重点污染因子的关注。
4. 生态健康评估模型:引入了湖泊生态系统健康指数(EHI),通过整合物理化学参数和生物多样性信息来判断湖泊健康状况。EHI值越高表明生态系统越健康。
5. 报告编制指南:强调评价报告应包含背景介绍、方法说明、结果分析、建议措施等内容,并且要附上详细的原始数据表格和图表以供参考。
6. 质量控制措施:要求定期开展实验室间比对试验,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该标准为内蒙古东部地区湖泊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有助于实现精准治污和生态修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