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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笋用丛生竹栽培的术语和定义、园地选择与规划、种苗繁育、栽植技术、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及采收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地区笋用丛生竹的栽培与管理。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ultivation of Clumping Bamboo for Shoot Prod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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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302—2024 笋用丛生竹栽培技术规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笋用丛生竹栽培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选址与整地
标准指出,笋用丛生竹栽培应选择土壤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地块。具体要求为:土壤pH值在5.5-7.0之间,有机质含量不低于2%,地下水位在1米以下。整地时要深翻土地30-50厘米,清除杂草和石块,施足基肥,一般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2000-3000公斤。
二、种苗选择与处理
规定了种苗的选择标准:选用1-2年生健康无病虫害的竹苗,要求苗高80-120厘米,地径1.5-2.5厘米。种苗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保湿,避免阳光直射。种植前应对种苗进行修剪,剪去枯黄枝叶和过长根系,以减少水分蒸发,提高成活率。
三、种植密度与方法
推荐的种植密度为每亩110-150株,株行距根据品种确定,一般为3×4米或4×4米。种植方法采用穴植法,挖穴规格为60×60×50厘米。种植时将种苗放入穴中,使竹鞭保持自然状态,覆土压实,浇透定根水。
四、田间管理
强调要加强肥水管理,每年施肥两次,分别在春季出笋前和秋季竹笋采收后进行。施肥量为尿素20-30公斤/亩、磷肥30-50公斤/亩、钾肥10-15公斤/亩。灌溉要做到适时适量,保持土壤湿润但不积水。同时要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定期检查竹林状况,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措施。
五、采收与留养
明确了采收时间,通常在竹笋出土后10-15天内采收为宜。采收时要注意保护母竹,切口要平滑,避免损伤竹鞭。对于留养母竹的要求是选择生长健壮、分布均匀的竹笋留养,每株竹留养1-2根母竹即可。
以上内容是《DB45/T 302—2024 笋用丛生竹栽培技术规程》中的核心要点,希望对从事笋用丛生竹栽培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