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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及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各类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of Laboratory Hazardous Was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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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2877—2024《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规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减少实验室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术语和定义:标准明确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概念,即在实验室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的废弃物。这一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基础,确保各方对危险废物有共同的理解。
2. 产生单位职责:标准要求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培训员工等。此外,还强调了记录保存的重要性,要求所有与危险废物相关的活动都需详细记录并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3. 分类收集: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性质,标准提出了具体的分类收集方法。例如,对于液体废物应使用防泄漏容器存放;固体废物则需要密封包装以防散落。同时,禁止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混合收集,以避免发生化学反应造成安全隐患。
4. 贮存要求:实验室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如地面需硬化处理且具备良好的排水系统;存放区域周围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且要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状态,防止出现泄漏等问题。
5. 转移过程控制:当需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至外部机构处理时,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责任划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运输过程中须采用专用车辆,配备合格押运人员全程监督,确保安全到达目的地。
6. 最终处置措施:针对不同的危险废物类型,标准给出了相应的处置建议。比如,可通过焚烧法处理有机溶剂类废物;采用物理化学方法稳定重金属盐类物质后再进行填埋;而对于含病原体的实验材料,则需先经过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后方可进入普通垃圾处理流程。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规范》不仅涵盖了从源头到末端整个生命周期内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指南,而且突出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策略,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