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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数字化运维系统的总体架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数据管理要求及安全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数字化运维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和评估。
Titl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gital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ystem of Urban Rail Transit Communication and Signal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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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518-202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数字化运维系统通用要求》是一项针对上海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的运维系统制定的技术规范。该标准从技术架构、功能要求、性能指标等多个维度对数字化运维系统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保障。
首先,在技术架构方面,标准强调了系统应采用分层设计的理念。要求运维系统由数据采集层、数据传输层、数据处理层和应用服务层组成。其中数据采集层需确保各类设备状态信息的实时获取;数据传输层要保证数据传输的可靠性与安全性;数据处理层应对海量数据进行高效分析处理;应用服务层则负责向用户提供直观易用的操作界面和服务接口。这种分层架构有助于提升系统的可扩展性和维护便利性。
其次,在功能要求部分,标准明确指出运维系统必须具备故障预警、状态监测、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核心功能。故障预警功能要求系统能够根据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预测潜在故障并及时报警;状态监测功能需要实现对关键设备运行状态的全面监控;数据分析功能应当提供多种统计分析工具以帮助用户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决策支持功能则旨在通过智能化算法辅助管理者做出科学合理的运维决策。
再者,关于性能指标,标准设定了严格的响应时间、吞吐量、可用性等参数。例如,系统对于一般查询操作的平均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秒;在高并发访问情况下,每秒处理请求的数量不得低于1000次;全年系统可用率需达到99.9%以上。这些量化指标不仅体现了对用户体验的关注,也反映了对系统稳定性的高度重视。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要求运维系统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保护敏感数据免受非法访问,并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体系防止未授权操作。同时,还需定期开展安全审计工作以发现和修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总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数字化运维系统通用要求》通过对技术架构、功能需求、性能指标以及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详细规定,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依据。各相关单位在建设或改造运维系统时应严格遵循此标准,确保系统符合规范要求并能有效支撑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