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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预审流程、审查内容及结果处理。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相关机构开展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Pre-examination of Patent Invalidity Declaration Reques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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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1/T 1222-2024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规范》是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提高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预审质量和效率。以下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看第3.1条“申请材料完整性审查”。该条款要求预审机构应对请求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包括请求书、证据材料等完整无缺。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任何缺失都可能导致后续程序延误甚至被驳回。
接着是第5.2条“技术特征比对分析”。此部分强调了在判断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时,必须逐一比较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点。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结合说明书及附图来确定其具体实施方式,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对比。
再来看第6.3条“公众意见采纳原则”。当收到第三方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时,预审员需综合考量其合理性以及与案件相关程度,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将其作为补充资料用于进一步论证。但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当引用而影响公正性。
最后提到第7.1条“预审结论出具时间限制”,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给出明确答复。这一规定既体现了高效服务理念,也提醒各方参与者合理安排时间进度,以免错过法定期限。
以上只是对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剖析,实际上每一条款背后都有深厚的专业背景支持,值得深入研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