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商场、市场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中的具体要求,包括防火检查、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内的商场、市场等类似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Fire Safety \"Four Capabilities\" Construction of Social Units - Part 8: Shopping Malls and Market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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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486.8-202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8部分:商场、市场》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商场和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商场和市场应建立疏散引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在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组需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确保通道畅通无阻。商场和市场内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保证在断电情况下仍能清晰可见。定期开展疏散演练,使员工熟悉疏散路线和程序。
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商场和市场应成立防火巡查小组,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现象。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记录存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风险。
三、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商场和市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员工需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不同岗位人员在火灾初期的处置流程。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商场和市场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措施、灭火器使用方法等。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与周边社区、学校等单位联合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范围。
五、消防设施管理要求
商场和市场内的消防设施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均需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和调试。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建立消防设施档案,详细记录设备型号、安装时间、维修情况等内容。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六、应急响应机制
商场和市场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涵盖火灾报警、初期扑救、人员疏散等内容。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分工,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监控室,密切关注火情动态。与当地消防救援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沟通协调,共同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七、日常管理制度
商场和市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实行严格的用火用电审批制度,禁止违规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加强对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管,防止因施工不当引发火灾事故。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总结经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
八、特殊场所管理
对于商场和市场内的餐饮区、仓库等高风险区域,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餐饮区要严格控制油锅温度,避免高温油脂溅出引发火灾;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货物堆放整齐有序,留有足够的通风空间。这些特殊场所还需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现场监督。
九、外部协作配合
商场和市场应主动加强与周边单位的合作交流,共同构建区域联防体系。例如,与相邻建筑签订互助协议,在紧急情况下相互支援;参与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综合演练活动,检验多方联动效果。同时,积极向公众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商场和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