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服务数据采集的术语和定义、数据采集范围、数据采集要求、数据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医疗服务数据的采集与管理。
Title:Data Collection Specification for Medical Service Data in the Universal Health Information Platform
中国标准分类号:L75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8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4403/T 497—2024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服务数据采集规范》是深圳市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中医疗服务数据的采集工作。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数据采集范围:标准明确了医疗服务数据采集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检验检查、手术麻醉等业务数据。这确保了医疗服务数据的全面性,能够完整反映医疗服务过程。
2. 数据采集原则:强调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医疗机构在采集数据时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保护患者隐私。这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所有数据都应基于客观事实记录,并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数据元定义与编码规则:标准对各类医疗服务数据元进行了详细的定义,并制定了统一的编码规则。例如对于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样可以保证不同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无障碍。
4. 数据质量控制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提高数据质量的方法,比如定期校验数据完整性、一致性以及及时更新数据等。这些措施有助于保持数据库内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 安全保障机制:针对敏感个人信息设置了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访问权限管理、加密传输等手段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泄露事件发生。
6. 数据共享与利用:鼓励通过标准化接口实现跨机构间的数据共享,并且提倡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科学研究、公共卫生决策等领域,以促进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发展。
以上几点只是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概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