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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实施步骤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Guidelines for Dual Prevention Mechanism of Enterprise Safety Risk Classification Control and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Governa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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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5—2024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是深圳市针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定的一项重要地方标准。以下选取了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重点条款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对“安全风险”、“风险点”、“隐患”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明确定义。“安全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风险点”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区域及其相关作业活动。这些定义为企业开展风险辨识提供了统一标准,有助于避免因概念模糊导致的工作偏差。
重点条款二:组织保障
要求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规定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教育。这一条款强调了领导责任和人员配置的重要性,确保机制建设有组织保障和专业支持。
重点条款三:风险辨识与评估
提出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法(SCL)等方法进行全面辨识。要求企业建立风险清单,按照红橙黄蓝四级对风险进行分级。标准还明确了不同等级风险的管控措施要求,如重大风险需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这为企业的风险管控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
重点条款四:隐患排查治理
规定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频次和责任人。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现隐患发现、整改、验收全过程管理。标准特别强调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体现了对重大隐患的高度关注。
重点条款五:持续改进
要求企业定期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鼓励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这一条款强调了机制的动态调整和持续优化,确保其始终符合企业实际需求。
该标准为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提供了系统性指导,对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深入落实各项要求,真正将安全理念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