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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与公共服务领域信息系统项目评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审内容、评审流程及评审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政务与公共服务领域信息系统项目的评审工作。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s in Government and Public Service Field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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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8/T 161-2024《政务与公共服务领域信息系统项目评审规范》是浙江省金华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为政务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系统项目提供科学、规范的评审依据。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金华市范围内政务与公共服务领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系统项目的评审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边界,确保了其在特定地域和行业内的适用性。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信息系统”、“评审”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信息系统”被定义为由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设施以及相关数据组成的有机整体,用于支持政务与公共服务的运行。这一定义有助于统一各方对于信息系统的基本认知,避免因理解差异导致的沟通障碍。
三、评审内容
根据标准要求,信息系统项目的评审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需求分析:需评估项目是否充分调研了用户需求,确保系统功能能够满足实际业务需要。
2. 技术方案可行性:包括技术架构合理性、关键技术选型是否恰当等内容。
3. 安全保障措施:审查系统设计中采取的安全防护策略是否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4. 经济效益评价:分析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判断其经济合理性。
5. 运维管理计划:检查是否有完善的后期维护机制以保障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评审流程
标准规定了从申请受理到最终结论出具的一整套规范化流程。首先由项目单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接着由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现场考察和技术质询;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形成书面评审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备案存档。
五、评审标准
对于每个具体评审项都有相应的评分细则。比如,在技术方案可行性方面,若采用开源技术,则需额外考量社区活跃度和支持力度等因素;而对于安全保障措施,则特别强调必须达到至少二级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水平。
六、监督与改进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异议,经核实后如确属不当之处应及时纠正。同时鼓励各参与方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优化评审方法论,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政务与公共服务领域信息系统项目评审规范》不仅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还强调了透明公正的原则,这对于促进金华市政府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