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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流程和评估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范围内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进行评估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the Assessment of Family Guardianship Capacity for Minors DB3702/T 31-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C8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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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02T 31-2023《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工作规范》是山东省青岛市发布的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的评估工作。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条 适用范围
该规范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涉及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的工作。这明确了规范的地域适用范围,即仅限于青岛市,对于其他地区不具有强制约束力。这一条强调了规范的地方性特点,确保了评估工作的统一性和标准化。
第四条 基本原则
评估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客观、尊重隐私、动态调整的原则。其中,“依法依规”要求评估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科学客观”则强调评估方法和技术手段需具备科学依据,确保结果公正合理;“尊重隐私”保护了被评估对象的信息安全和个人权益;“动态调整”意味着随着社会环境变化及新的研究成果出现,评估标准和方法也应及时更新和完善。
第十一条 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包括家庭结构与功能、父母或监护人的抚养教育能力、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居住环境四个方面。具体来说,“家庭结构与功能”关注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是否和谐稳定;“父母或监护人的抚养教育能力”考察其是否具备满足孩子成长所需的知识技能;“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基础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居住环境”检查生活环境是否安全舒适。这些内容涵盖了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为全面评估提供了框架支持。
第十五条 评估流程
评估流程包括申请受理、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综合分析四个阶段。首先由相关部门接收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接着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然后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走访了解实际情况;最后结合所有信息做出最终结论。整个过程环环相扣,保证了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三条 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将作为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原监护权、变更监护关系或者采取临时安置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这意味着如果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如虐待儿童等情况,则可能剥夺某些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资格,并转交给更合适的人士担任。同时也能促使那些存在问题的家庭得到及时帮助和支持,从而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上是对DB3702T 31-2023中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能对你理解该标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