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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场所中用于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Title:Explosion-proof Flammable Gas Detector
中国标准分类号:M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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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WZSJD 2363-2024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相较于旧版标准,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上进行了多方面的更新。本文将聚焦于“防爆标志的规范性”这一重要变化进行深入解析。
在旧版标准中,对于防爆标志的要求较为笼统,仅提及需符合国家相关防爆标准即可。而在新版标准中,明确规定了防爆标志必须包含以下要素:防爆类型(如ia、ib)、设备类别(I类、II类)、气体组别(如ⅡA、ⅡB)以及温度组别(T1至T6)。例如,一款适用于工厂环境的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其防爆标志应标注为“Ex ia II B T4”。
这一变化的意义在于增强了产品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企业需严格按照这些要素设计产品,确保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时不会引发事故。此外,明确的防爆标志也有助于用户正确选择适用的产品,避免因误操作导致的安全隐患。
以某化工厂为例,该厂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防爆标志为“Ex ib II C T6”。这意味着该设备采用本质安全型防爆结构,适用于含有乙炔等危险气体的II类场所,并能在最高表面温度达到85℃的情况下正常工作。工厂技术人员依据此标志,可以准确判断设备是否适合当前生产环境,从而保障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TWZSJD 2363-2024》通过细化防爆标志要求,不仅提高了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技术门槛,还进一步强化了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企业应当充分理解并执行这些新规定,确保产品质量满足最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