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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质量控制、安全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及资料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活动。
Title:Code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Geological Hazard Control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4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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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T 2037-202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是江西省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的施工监理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第4章“监理机构与人员”中强调了监理机构应具备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且至少具有5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这表明监理方需要有足够资质和经验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此外,还规定了监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合理配置,以保证每个环节都能得到充分监督。
其次,在第6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部分,明确指出开工前必须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其中包括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确保其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检查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确保所有原材料均达到合格标准;以及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确认其具备承担相应工作的能力。这些措施旨在从源头上把控工程质量。
再者,关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在第7章中有具体描述。例如,对于关键工序如边坡支护、排水设施安装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并留存影像资料作为日后核查依据。同时,还要求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持信息畅通。
最后,在第9章“工程验收与移交”中提到,竣工验收时不仅要核对实物是否与设计一致,还需评估整体效果是否满足安全使用需求。如果发现任何缺陷,则必须限期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通过设立严格的监理流程和制度,为保障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