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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源头科技治超业务的监管规范和技术要求,包括监管体系、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以及相关技术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涉及源头科技治超业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
Title:Business Norm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ource-based Overload Control - Part 2: Supervis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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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03/T 37.2-2024是针对源头科技治超业务的重要技术规范,第2部分专注于监管内容。以下为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5.1 数据采集与传输
此条要求数据采集设备需具备高精度和稳定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采集的数据应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称重数据及图像信息,并通过加密方式传输至监管平台。目的是防止数据篡改,保证执法依据的有效性。
5.2 监控设施设置
规定监控设施应覆盖所有货物装载点,并且要能清晰记录车辆进出情况。设施需具备夜视功能,在各种光照条件下都能正常工作。这有助于全面掌握运输过程中的动态,提高监管效率。
5.3 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各参与方需按照规定格式上传数据,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及时更新。此举旨在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形成合力打击非法超限行为。
5.4 违规处理流程
明确了发现违规行为后的处理步骤,包括现场取证、通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等环节。同时强调了程序正当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一流程的设计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公信力。
以上条款构成了该标准的核心框架,对于推动源头科技治超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运输现象,维护道路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