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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定内容、评定方法及判定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
Title:Code for On-site Evaluation of Fire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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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标准》(DB22/T 5165-2024)是吉林省针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该标准对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重点解读其中的关键条款。
一、总则部分
标准第一条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这意味着无论项目规模大小,只要在吉林省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都必须遵循此标准开展消防验收。
二、消防设施部分
1. 第3.1.1条规定:建筑内的消火栓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满足灭火需求。实际检查时需确认消火栓箱安装牢固,水带、水枪等配件齐全且无损坏,同时测试消火栓出水压力不低于0.25MPa。
2. 第3.2.2条强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完整性。包括喷头布置合理,管道连接紧密不漏水;末端试水装置工作正常,能够准确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并且每个楼层均设有相应的报警阀组,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喷淋装置。
三、疏散与逃生部分
根据第4.1.3条要求,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宽度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不得少于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且每个出口的净宽度不得低于1.1米。此外,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照明设施完好有效,应急指示标志清晰可见,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四、电气防火部分
第5.1.4条指出,电气线路敷设应当规范有序,电线电缆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采取必要的隔热保护措施。配电柜内各元件安装牢固,接线正确,接地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定期检测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五、其他重要事项
第6.0.1条提到,在整个消防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有责任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检测任务。若存在不符合项,则应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直至复验合格为止。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标准》涵盖了从消防设施到疏散逃生再到电气防火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为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依据。各方参与者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