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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判定准则。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农村地区饮用水的安全卫生状况评价。
Title: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and Sanitation Evaluation - DB34T 4961-2024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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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961-2024《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与健康。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水质检测方面,该标准明确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基本要求和感官性状指标。例如,水的色度不得超过15度,浑浊度应控制在3NTU以内,不得有异味或异臭。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居民日常饮用时的感受以及潜在的健康风险。对于微生物指标如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等,则要求不得检出,以确保饮用水中不存在致病菌。
其次,在化学污染物限量上,标准设定了多项限制值。比如,砷含量不得超过0.01mg/L,氟化物不超过1.0mg/L,硝酸盐氮(以N计)上限为20mg/L等。这些数值是基于长期科学研究得出的安全阈值,超过此限可能对人体产生慢性毒性作用甚至致癌风险。此外,对于铅、镉、铬(六价)、汞等重金属元素也给出了具体限值,体现了对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视。
再者,关于水源选择与保护,标准强调了集中式供水工程应优先选用地表水作为水源,并且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区。对于分散式供水工程,则需保证取水点周围环境清洁,避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堆场对其造成污染。同时,还要求定期开展水源地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水质的问题。
另外,在供水设施管理维护方面,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输配水管材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储水构筑物需定期清洗消毒;过滤、沉淀、消毒等处理工艺应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制度等。通过加强管理和维护,可以有效提高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特别关注了特殊人群的需求。例如,在制定感官性状指标时充分考虑到了儿童、老人等敏感群体的特点;在化学污染物限量设定时也参考了国际组织推荐值,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这表明标准编制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力求让每一位农村居民都能喝上放心水。
总之,《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规范》DB34/T 4961-2024从多个维度对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卫生作出了全面规定,不仅涵盖了水质检测、化学污染物限量、水源选择与保护等内容,还特别突出了供水设施管理维护的重要性以及特殊人群需求的关注。这对于改善农村地区饮用水质量、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