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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内容、服务流程、监督与评价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内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或机构对农村集体财产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
Title:Agricultural Social Services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Rural Collective Property
中国标准分类号:A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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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25/T 91-2024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集体财产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涉及的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工作。这项标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第4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 4.1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的核心主体,应依法设立并履行管理职能。该组织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成员大会、理事会及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分工。例如,成员大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理事会执行日常事务,而监事会则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 4.2 财务管理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以及定期审计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纳入账簿记录,并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成员公开财务状况,接受民主监督。
第5章 资产管理
# 5.1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对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资料库。同时,还需定期盘点核实资产数量质量,确保账实相符。任何处置行为(如转让、出租)均需经过合法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 5.2 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短期可变现资源。在管理过程中应注意防范风险,比如加强银行账户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流动资金周转计划,避免出现资金短缺或闲置现象。
第6章 收益分配
# 6.1 分红原则
收益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扣除必要开支后剩余部分按比例返还给成员。具体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存档备查。
# 6.2 特殊情况处理
当遇到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营亏损时,可以适当调整分红方案,但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才能执行。
第7章 监督检查
# 7.1 内部监督机制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者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查工作。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如挪用公款、虚假报账等问题。
# 7.2 外部监管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指导与扶持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DB5325/T 91-2024》不仅明确了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的基本框架,还细化了各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推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希望各地能够结合自身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一标准,共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