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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数据分析与处理以及报告编制。本文件适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中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估的活动。
Title:Agricultural Social Services - Method for Public Satisfaction Survey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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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农业社会化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法》(DB5325/T 81-2024)是由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布的推荐性地方标准,于2024年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方法依据,对于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入手,对标准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指出“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或社会力量提供的,以满足农业生产者需求为目标的一系列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而“群众满意度”则是指接受服务的农户对服务效果的认可程度。这一定义为后续调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确保了调查目标清晰且统一。
其次,关于调查对象的选择,标准强调应覆盖不同规模、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并保证样本量足够大以反映整体情况。具体而言,调查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普通农户等。此外,还要求在地域分布上要均衡,既要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也要兼顾偏远山区,从而全面评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际成效。
再者,关于调查内容的设计,标准提出了七个主要方面:服务质量、服务价格合理性、服务便捷性、服务效果、沟通反馈机制、政策知晓度以及总体满意程度。每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都有详细规定。例如,在服务质量方面,除了考察技术指导的专业水平外,还需关注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而在服务价格合理性上,则需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定价,并提供透明的价格构成说明。这些细致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另外,关于调查方式的选择,标准提倡采用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可以采取面对面访谈、电话访问、网络问卷等多种形式,以便更广泛地获取意见。同时,为了保证数据质量,建议建立专门的数据审核小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剔除无效或者异常数据。
最后,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结果分析与应用的重要性。调查结束后,需要对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形成详细的报告,并据此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报告中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服务策略,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
综上所述,《农业社会化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法》(DB5325/T 81-2024)是一部非常实用的标准文件,它不仅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而且对于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遵循该标准,可以更加科学有效地衡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质量,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