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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建设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绿色低碳建设和运行管理评价。
Title:Guidelines for Green and Low-carbon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of Urban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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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GDDTJS 001-2024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建设与评价指南》相较于旧版,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更新和优化。其中,关于“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的改动尤为关键。新版标准对碳排放量的定义更加精确,并引入了更科学的计算模型。
在实际应用中,碳排放量的准确计算是实现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以某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为例,该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按照TGDDTJS 001-2024的要求,首先需要明确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包括直接排放(如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的甲烷排放)和间接排放(如电力消耗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然后,依据新版指南提供的详细公式,分别计算各类排放源的碳排放量。
例如,对于电力消耗引起的间接碳排放,需根据实际用电量乘以电网平均排放因子。同时,还需考虑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生物燃料等替代能源对碳排放的抵消作用。通过这种精细化的计算方式,不仅能够真实反映污水处理厂的实际碳足迹,还为后续采取针对性减排措施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这一改进使得污水处理厂在规划阶段就能有效评估其环境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