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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企业首席质量官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企业首席质量官的评价与管理。
Title:Evaluation Guidelines for Chief Quality Officers in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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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T 1697-2024《企业首席质量官评价指南》是重庆市地方标准,于2024年实施。该标准为企业设立和评价首席质量官(Chief Quality Officer,简称CQO)提供了指导。以下从几个关键部分进行解读。
首先在适用范围上,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的评价活动。这意味着无论是大型国企还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只要在重庆地区经营的企业都可以参照此标准来设置和评估首席质量官。
其次关于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指出首席质量官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授权,在企业内部全面负责质量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这一定义强调了首席质量官不仅要有专业技能,还需要得到企业高层的认可和支持。
再看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其中职业道德要求包括诚信守法、廉洁自律等;专业知识与技能则涵盖了质量管理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等内容;而工作业绩评价侧重于其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的具体成果。
对于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标准特别提到首席质量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体现了对首席质量官职业操守的高度关注。
在专业知识与技能方面,除了掌握ISO9001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外,还应熟悉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政策法规,并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此外,具备一定的领导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也是必备条件之一。
工作业绩评价则注重考察首席质量官是否有效促进了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比如通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使得顾客满意度显著增加,或者成功帮助企业获得国家级奖项等情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首席质量官制度,定期对其进行培训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待遇保障。这样可以确保首席质量官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为企业持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