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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建设、管理、维护及应用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的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gistry of Inspection Targets in Inter-departmental Joint \"Double Random, One Disclosure\" Supervision in Market Regulation Field
中国标准分类号:A4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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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T 1685-2024《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的部门联合监管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关键条文解读
# 第3.1条 检查对象名录库定义
条文内容:检查对象名录库是指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而建立的包含各类市场主体或特定行业的信息集合。
解读:这一条明确了检查对象名录库的概念和范围。它不仅包括企业,还可能涵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及特定行业如食品、药品等行业。名录库的信息应全面准确,确保后续抽查工作的有效性。
# 第4.2条 名录库建设原则
条文内容:名录库建设应遵循依法依规、全面覆盖、动态更新的原则。
解读:依法依规意味着名录库的建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覆盖则要求尽可能涵盖所有需要监管的对象;动态更新强调了名录库信息需要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保持其时效性和准确性。
# 第5.3条 数据采集与维护
条文内容:数据采集应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获取,并定期核实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解读:本条规定了数据采集的方式和频率。合法途径可以是政府公开数据、企业年报、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定期核实更新是保证名录库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助于避免因信息滞后而导致的监管漏洞。
# 第6.1条 抽查计划制定
条文内容:抽查计划应结合年度监管重点,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解读:抽查计划应当科学合理,既要考虑到不同行业特点,又要体现监管重点。例如,对于高风险行业可以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而对于低风险行业则可适当减少。这样既能提高监管效率,又能减轻被检单位负担。
# 第7.2条 结果公开
条文内容:检查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解读:结果公开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的内容通常包括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结果等基本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部分需妥善处理。
以上是对DB50/T 1685-2024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有助于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促进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