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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机构与人员、设施与设备、文件管理、采购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与出库、运输与配送、不合格药品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活动。
Title:Drug Quality Management Standard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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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3133—2024药品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是山西省地方性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旨在提升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以下对其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标准在“质量管理职责”部分强调企业负责人应承担全面质量管理责任,要求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体而言,企业负责人需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并定期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这表明企业高层领导不仅是战略制定者,更是质量管理的实际推动者和监督者。
在“文件管理”章节中,特别指出文件应当清晰、准确且易于识别。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分发均需有明确流程,同时要求保存所有文件的变更记录。这种严格规定有助于防止因信息传递不畅或文件版本混乱导致的质量问题。
关于验证与确认,标准要求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设备、工艺、方法等进行验证。例如,生产设备的安装、运行、性能确认必须按照预定方案执行,并形成完整记录。这一要求确保了生产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障最终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此外,标准还对药品召回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企业应及时启动召回计划,包括通知相关方停止销售使用、调查原因以及采取纠正措施等步骤。有效的召回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部分重要内容的深入解析,希望对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