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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Landscape Greening Engineering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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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范》(DB1501T 0048-2024)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要技术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在第3.1条中明确规定,园林绿化工程资料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八类文件。这八类文件全面覆盖了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确保资料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例如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整个项目的纲领性文件,需包含施工部署、进度计划等内容,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第5.1条指出,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这意味着所有记录都不得虚构或篡改数据,必须由专业人员审核签字确认。比如土壤检测报告需如实反映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等关键指标,以保证苗木成活率。
第6.3条强调电子档案管理要求。规定电子文件应采用通用格式存储,并定期备份以防丢失。同时要求建立权限管理体系,不同层级人员只能访问相应权限范围内的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第7.2条明确了归档时限。要求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资料整理并移交建设单位。这一时间限制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避免因拖延导致资料不全影响后续使用维护。
第8.1条关于资料保存期限的规定也非常重要。一般性资料至少保存十年,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长期保存。例如树木种植位置图、灌溉系统布置图等长期保存有利于后期养护工作的开展。
这些条文从资料内容完整性、真实性、信息化管理以及保存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规范,为提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