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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中热回收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中热回收新风系统的应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pplication of Heat Recovery Ventilation System in Super-Low Energy Consumption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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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823—2024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热回收新风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是一部专门针对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中热回收新风系统的应用提出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规程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 1. 热回收效率要求
规程明确指出,热回收新风系统的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75%。这意味着在冬季或夏季,当室外空气通过热回收装置进入室内时,至少有75%的热量或冷量能够被有效回收,从而减少供暖或制冷设备的工作负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2. 新风量标准
根据规程规定,每户住宅的新风量应按照每人不小于30立方米/小时的标准设计。这一要求确保了即使在密闭性极高的超低能耗建筑内,居民也能获得足够的新鲜空气供应,满足健康呼吸的需求。
### 3. 系统运行控制
规程强调,热回收新风系统应当具备自动调节功能,能够依据室内外温差、湿度变化等因素自动调整送风量及热回收强度。此外,还建议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以便实时掌握室内空气质量状况并及时做出响应。
### 4. 维护保养指南
为了保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规程提出了定期检查与清洁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每年至少一次对过滤网进行彻底清洗;每两年更换一次热交换芯体等关键部件。同时,规程也鼓励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来简化维护流程。
### 5. 安装施工注意事项
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注意以下几点:
- 确保管道密封良好,避免漏风现象发生;
- 合理布置线路,尽量缩短管路长度以降低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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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