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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调查内容、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制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of Water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Damage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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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799—2024《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技术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为黑龙江省范围内的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中,明确了“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的概念。该定义强调了由于污染物排放导致的水体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的改变,并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生态影响。这一定义有助于统一调查人员对于污染损害的理解,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一致性。
其次,“调查准备”章节指出,开展调查前需要收集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史监测数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域发展规划等。同时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目的、范围及方法。此规定旨在保障调查过程有据可依,提高调查效率与准确性。
再者,“现场调查”环节中特别提到应采用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勘查,如无人机航拍、水质采样分析等现代技术手段。并且强调了对敏感区域(例如饮用水水源地)需加强监控力度,确保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此外还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另外,“样品采集与保存”部分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求,从样品的选择到运输直至实验室检测均需遵循特定标准。比如规定不同类型的样品应使用不同材质容器存放,并且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剧烈震动以免影响结果准确性。
最后,“报告编写”部分则提出了最终成果展示的要求,即调查报告应当全面客观地反映整个调查过程及其结论,同时附上所有支持性文件作为佐证材料。报告内容至少应包含调查背景、实施情况、主要发现以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以上是对DB23/T 3799—2024中几个核心条款较为深入的解析。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范,可以有效提升黑龙江省范围内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