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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名牌畜产品评价认定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认定程序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名牌畜产品的评价与认定工作。
Title:Evaluation and Recognition Specifications for Prestigious Livestock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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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507—2024名牌畜产品评价认定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名牌畜产品的评价与认定工作。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标准的范围部分明确指出该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名牌畜产品的评价与认定活动。这为后续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行范围。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中对“名牌畜产品”进行了清晰界定。它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生产,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良好信誉度以及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畜产品。这一定义强调了名牌畜产品不仅需要具备优质的品质,还需要在市场上得到广泛认可,并能带来积极的社会影响。
再者,在基本条件章节里规定了申请成为名牌畜产品所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企业需依法设立并正常运营满三年以上;拥有独立的品牌商标且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这些条件确保了只有那些基础扎实、管理规范的企业才有资格参与评选。
对于产品质量指标,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例如,产品的感官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理化指标应达到或优于同类产品的平均水平;卫生安全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此外还特别提到对于出口型产品还需遵循进口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在品牌影响力方面,标准也给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能够持续保持较高的顾客满意度。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最后,在评审程序上,标准详细描述了从材料提交到最终审定的整个流程。包括资料初审、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并且设置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以保证评选过程公平公正。此外还建立了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总之,《DB15/T 1507—2024名牌畜产品评价认定规范》通过对申请条件、质量要求、品牌影响力及评审程序等方面的严格规定,旨在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