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共享的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质量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在开展公共数据共享服务时的规范化管理与实施。
Title:Public Data Sharing - Part 2: Servi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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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755.2—2024《公共数据共享 第2部分:服务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公共数据共享服务的流程、要求和管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数据共享范围与分类
标准明确指出,公共数据共享应涵盖政府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源。这些数据按敏感程度分为公开类、授权使用类和限制开放类三类。其中,公开类数据可以直接向社会提供查询或下载服务;授权使用类需经过申请审批后方可获取;而限制开放类则仅限特定机构或部门内部使用。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平衡数据开放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不同敏感度的数据得到恰当处理。
数据共享流程
标准规定了完整的公共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包括需求提出、审核批准、数据提供、使用反馈等环节。特别强调了数据需求方必须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内容至少包含所需数据的具体用途、预期成果以及安全保障措施。同时,数据提供方需对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定期更新维护已发布的数据集。这一系列规定有效防止了非必要信息泄露及数据质量下降问题的发生。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鉴于当前网络环境复杂多变,标准特别重视数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性。要求所有参与方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采用加密技术保障传输过程中的数据不被窃取或篡改。此外,还提出了严格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确保只有合法授权者才能访问相关资源。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则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其采集、存储和利用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风险。
技术支撑体系
为了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标准建议构建统一的技术平台作为支撑。该平台应当具备强大的数据整合能力,能够兼容多种格式的数据源,并支持跨部门间高效协作。同时,还需要配备先进的监控工具,实时跟踪各项操作记录,便于后续审计追溯。另外,考虑到未来发展趋势,预留足够的扩展空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公共数据共享 第2部分:服务规范》不仅从宏观层面给出了指导原则,同时也提供了具体可执行的操作指南。它对于促进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之间乃至全社会范围内更加便捷高效地开展数据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