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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的基本要求、调解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的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 People's Medi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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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732—2024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调解员的资质要求,标准指出调解员应当具备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知识,并且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这意味着从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还需要通过系统的培训来提升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在调解程序方面,标准强调了调解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例如,要求调解机构在接受案件后应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并且在调解过程中要保持中立立场,不得偏袒任何一方。此外,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复杂情况的案件,还应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咨询,以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再者,有关证据收集与使用的规定也非常重要。标准明确指出,所有证据材料都必须合法取得且真实有效,同时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辅助证据管理。这有助于提高证据处理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另外,关于调解协议的内容及效力问题,标准规定经双方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各方均应遵守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则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标准特别提到要加强调解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这对于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DB37/T 4732—2024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规范》从多个维度对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了明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