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疾控系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包括样本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检测及结果报告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Control of COVID-19 Nucleic Acid Testing in Disease Control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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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745-2024《疾控系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为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提供了全面的质量控制依据,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以下选取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样本采集与运输
标准第5.1条指出:“样本采集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一次性采样拭子和病毒保存液。”这强调了使用合格的采样工具的重要性,以避免因工具不合格导致的样本污染或失真。同时,第5.2条规定:“样本应在4℃条件下保存并在24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这一要求旨在保证样本在最佳状态下送达,减少外界环境对样本的影响。
实验室管理
根据第6.1条,“实验室应具备独立的试剂准备区、标本制备区和扩增分析区。”这种分区设计能够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保障实验环境的纯净度。此外,第6.3条提到,“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每次消毒的具体情况。”这有助于维持实验室的良好卫生状况,降低潜在风险。
检测过程控制
标准第7.1条明确要求:“每批次检测至少包含一个阴性质控品和两个阳性质控品。”通过设置质控品,可以监控整个检测流程是否正常运行。第7.2条进一步说明:“阳性对照浓度应覆盖检测限至最高浓度范围。”这样可以全面评估仪器性能及试剂灵敏度。
结果报告与档案管理
第8.1条规定:“检测结果应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并生成正式报告。”及时准确地报告检测结果对于疫情防控至关重要。另外,第8.3条强调:“所有原始数据、质控记录等资料需妥善保存至少两年。”此举不仅便于后续核查,也为科学研究积累了宝贵的数据资源。
总之,《疾控系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从样本采集到最终报告出具各个环节都做出了严格规定,旨在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