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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处置利用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处置利用工作。
Title:Disposal and Utilization Specification for Office Building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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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797-202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处置利用规范》是一项专门用于指导和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处置与利用的地方标准。这一标准的出台,旨在提高办公用房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以下将选取该标准中的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办公用房处置前的评估环节中,标准要求对拟处置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结构、土地使用权状况、设备设施完好程度等方面的综合考量。通过这样的评估过程,可以确保在处置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也能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例如,对于那些虽有历史价值但实际使用价值较低的办公场所,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处置方式。
其次,在办公用房的再利用方面,标准强调了优先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原则。这意味着当某处办公用房不再被当前单位所需时,应首先考虑将其改造成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等能够直接服务于公众的功能性场所。此外,还鼓励跨部门资源共享,比如将多余的会议室或培训教室作为其他政府部门开展业务交流的空间。这种做法不仅有助于减少新建项目带来的财政压力,还能更好地发挥现有资产的价值。
再次,关于办公用房出租出售的相关规定也十分明确。标准指出,任何形式的出租或出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且所得收益应当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用于支持公共事业的发展。同时,还特别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要求所有交易信息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最后,在整个处置利用流程中,标准还特别提到了环境保护的要求。比如,在改造过程中要尽量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而对于老旧建筑,则提倡采取绿色更新策略,既保留原有风貌又能满足现代办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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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