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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消防救援机构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立案与销案工作。
Title:Procedures for Filing and Closing Major Fire Hazards DB2103T 013-2024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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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03T 013-2024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规程》是辽宁省针对重大火灾隐患管理制定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规程中一些关键条文的深度解读:
规程第3.1条明确指出:“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扩大的严重消防安全问题。”这一定义明确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核心特征,即违法行为和潜在风险。这要求相关单位在日常运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防范可能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
第5.1条提到:“重大火灾隐患的认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这强调了专业性和权威性。认定工作需要由具备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完成,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准确。同时,这也提醒相关单位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隐患排查。
第6.2条规定:“整改完成后,整改单位应向消防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及证明材料。”此条款明确了整改后的报备程序。整改单位需提交详实的整改报告和证明材料,包括整改方案实施情况、整改效果评估等,以供消防部门审核验收。这有助于确保隐患真正得到消除,避免形式化整改。
第7.3条指出:“销案申请应附有整改后的现场照片及检测报告。”这一要求体现了可视化和数据化的管理思路。通过现场照片可以直观了解整改效果,检测报告则提供了客观的数据支撑,有助于消防部门全面掌握整改情况,作出科学合理的销案决定。
这些条文从认定、整改到销案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全流程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