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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评价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其他地区可参考执行。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Retrospectiv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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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454—20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技术指引》是深圳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制定的技术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已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不包括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和领域,强调了其在深圳市内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 术语和定义
标准对“回顾性评价”、“现状监测”等专业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回顾性评价”被定义为对建设项目自投入生产以来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影响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评估的过程。这些定义有助于统一各方认知,确保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评价内容
回顾性评价应涵盖环境影响预测与实际结果对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评估、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审查等内容。具体来说:
- 对比分析:将环评报告中的预测数据与实际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偏差。
- 设施评估:检查废气处理、废水排放等环保设施是否按要求建设并有效运行。
- 管理审查:核查企业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无违反环境管理制度的行为。
4. 评价方法
标准推荐采用资料复核、现场勘查、公众参与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其中,资料复核要求收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现场勘查则需重点关注敏感区域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状况;而公众参与环节旨在收集周边居民对于项目环境表现的意见反馈。
5.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最终结论应客观反映项目的环境影响现状,并提出改进建议。如果发现存在超标排放等问题,则必须明确指出整改方向;对于长期稳定达标的情况,则可给予肯定评价,并鼓励继续保持良好的环保实践。
6. 附录部分
附录中提供了详细的评价表格模板以及常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参考表,便于使用者快速上手操作。同时,还列出了部分典型行业的特殊要求,比如电子制造行业需要特别关注重金属污染控制等。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看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技术指引》不仅为深圳市内的建设项目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也为其他地区类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共同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