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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要求、分类标准、投放管理、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宣传培训及监督考核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Title:Administrative Organs Living Garbage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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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4823-2024《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地方标准。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中选取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标准的适用范围中明确规定了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这意味着所有在江苏的党政机关都必须按照此标准执行,确保了全省范围内标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部分对“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可回收物”被定义为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这有助于提高分类的准确性,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导致的错误分类。
再者,关于分类投放的要求,标准指出应设置足够的分类收集容器,并且每个容器上都应该有清晰的标识,标明其对应的垃圾种类。此外,还要求定期清理这些容器以保持环境卫生。这一规定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设施配置来引导正确的行为习惯。
对于分类收集与运输环节,标准强调应当建立完善的收运体系,确保不同类型的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还鼓励采用智能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比如使用电子标签或智能监控设备来跟踪垃圾流向。
最后,在监督管理方面,标准提出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结果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这样可以促使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不仅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而且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障了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这对于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