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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雄安新区建筑工程中资料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资料分类与内容、编制要求、组卷方法及归档流程。本文件适用于雄安新区内各类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
Title:Xiong'an New Are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Cod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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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雄安新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DB1331/T 078-2024)是一部专门针对雄安新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该规程结合了雄安新区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下选取规程中的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4.1条 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
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真实性要求所有资料必须客观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完整性强调资料内容不得缺失任何关键信息;及时性指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集与整理;保密性则确保涉及国家安全或商业秘密的信息不被泄露。这些原则为整个规程奠定了基础,确保了资料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5.2条 施工阶段资料的形成与收集
此条明确了施工阶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等。其中特别指出,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项目,需额外提交相应的试验报告和技术总结。这一规定旨在保证新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便于后期维护和升级。
第6.3条 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
规程中明确规定归档资料必须字迹清晰、图表整洁,并且采用统一规格的纸张。此外,电子文档也需符合特定格式要求,如PDF/A标准,以保障长期保存的有效性。对于照片和影像资料,则要求标注清楚拍摄日期及地点,必要时还需附带文字说明。这些具体要求有助于提高资料的整体质量,便于日后查阅和使用。
第7.1条 资料保管期限
根据规程第7.1条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资料具有不同的保管期限。例如,永久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图、重要会议纪要等;长期保存的有主要建筑材料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而短期保存的一般为日常施工日志、一般性往来函件等。合理设置保管期限不仅有利于节省存储空间,还能更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第8.2条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应用
为了适应现代化管理趋势,规程提倡建立建筑工程资料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资料的数字化存储、检索以及共享等功能,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还鼓励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来辅助决策过程,比如预测潜在风险点、优化资源配置等。这种创新管理模式将极大推动雄安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步伐。
以上是对《雄安新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若干关键条款的具体阐释。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