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核查流程、结果反馈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开展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相关工作。
Title:Work Guidelines for \"One-Stop\" Enterprise Bankruptcy Information Ver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 3705/T 09-2024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指引》是山东省东营市为规范企业破产信息核查流程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东营市范围内企业破产信息的核查工作,包括法院指定管理人开展的破产案件以及企业自行清算过程中的信息核查。
二、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破产信息核查”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由相关单位协助管理人核查企业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信息的过程。
三、职责分工
1.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提供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
2. 税务部门提供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信息。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4. 公安部门提供户籍信息查询服务。
四、核查内容
1. 企业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 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3. 经营状况:合同履行情况、债权债务关系等。
4. 社保缴纳情况:员工人数、工资水平等。
五、核查流程
1. 管理人提出申请: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法院受理裁定书复印件。
2. 部门受理与反馈: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向管理人反馈结果。
3. 结果汇总:管理人收集所有核查资料,形成完整的核查报告提交法院。
六、保密要求
参与核查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七、监督机制
建立由政府牵头、法院指导、行业协会参与的联合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各环节执行情况,确保核查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该标准从多个维度对企业破产信息核查进行了系统化规范,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