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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棉与木棉混纺本色纱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棉与木棉混纺本色纱的质量控制和交货验收。
Title:Cotton and kapok blended grey yarn
中国标准分类号:W12
国际标准分类号:59.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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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针对TCCTA 30308-2025《棉与木棉混纺本色纱》标准,本文选取“纤维成分标识要求”作为核心主题,深入解析新旧版本之间的差异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操作要点。该条文的调整不仅体现了对产品信息透明度的提升,也对纺织企业的产品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旧版标准(如TCCTA 30308-2016)中,对于棉与木棉混纺本色纱的纤维成分标识仅要求标注“棉”和“木棉”的含量比例,未对木棉的具体种类进行区分。而新版标准TCCTA 30308-2025则明确要求,若产品中含有木棉,必须注明其具体种类,如“海岛木棉”、“陆地木棉”等。这一变化源于木棉种类不同,其物理性能、染色特性及使用场景存在较大差异,消费者和下游用户需要更精确的信息以做出合理选择。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纤维成分标识必须准确无误,不得模糊或省略关键信息。例如,若产品中木棉占比超过5%,则必须明确标注其种类,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标准。
其次,企业在采购原料时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确保所用木棉的种类可追溯,并在生产过程中做好记录,以便在成品上正确标注。
此外,质检部门在抽检时也将重点关注纤维成分标识的合规性,尤其是木棉种类是否明确。这将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准入和客户信任度。
综上所述,TCCTA 30308-2025对纤维成分标识的要求更加严格,企业需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流程,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