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火灾调查中物证提取与管理的基本要求、程序、方法和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物证的提取、封装、标识、存储及管理等活动。
Title:Fire Investigation - Evidenc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8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23/T 3719—2024《火灾调查物证提取与管理》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火灾现场中物证的提取、保存和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原因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5.1 提取前准备
在提取物证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这包括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勘查,了解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等基本信息,并制定详细的提取方案。提取人员需穿戴防护装备,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无菌袋、标签纸、采样棉签等,以防止污染或损坏证据。
5.2 物证分类与标识
物证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固体物质、液体物质、气体物质及其他特殊物质四大类。每件物证都必须单独包装,并贴上包含编号、名称、提取日期、提取人等信息的标签。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易挥发或易变质的物证,应在最短时间内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
6.1 固体物证提取
固体物证主要包括燃烧残留物、熔融物、烟熏痕迹等。提取时要小心谨慎,避免破坏原有状态。例如,在采集熔融物时,应用专用工具将其完整取出,不得随意切割或挤压;对于烟熏痕迹,则需要使用干净的刷子轻轻扫下表层灰烬后立即封存。
6.2 液体物证提取
液体物证通常存在于容器内或者渗入地面。提取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容器密封良好,防止泄漏或蒸发。如果怀疑液体已被污染,则需先清洁采样器具再进行操作。此外,在运输途中还需采取措施避免剧烈晃动导致混合。
7.1 存储环境要求
所有提取好的物证均需存放在符合标准规定的环境中。一般而言,温度控制在-18℃至+5℃之间,相对湿度不超过60%,并且远离光源直射的地方。同时,还应该定期检查存储设施是否正常运作,确保物证处于最佳保存状态。
7.2 记录与档案建立
每次完成物证提取工作之后,都必须及时准确地记录相关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这些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视频录像、文字描述、参与人员名单以及后续处理流程等内容。这样做不仅有助于追溯责任归属,也能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宝贵参考依据。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能够有效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为维护公共安全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