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使用领域消防产品档案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档案内容、档案管理流程、信息化管理及档案保存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档案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Fire Product Archives in the Field of Use - DB23T 3722—2024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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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722—2024《黑龙江省消防产品档案管理规范》是黑龙江省针对消防产品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从消防产品的档案建立、归档、保管和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提升消防产品的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
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档案建立
根据标准中的第5.1条,消防产品的档案应当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技术资料、检验报告等内容。其中,基本信息应涵盖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技术资料则需要包含产品的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等;而检验报告则是证明产品质量的重要文件。这些信息的完整记录有助于在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追溯源头,采取相应措施。
归档流程
第6.2条明确了消防产品档案的归档流程,要求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这一规定确保了所有进入使用环节的产品都有据可查,避免因档案缺失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同时,对于进口的消防产品,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的进口许可证明文件,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归档。
保管条件
标准第7.3条规定了消防产品档案的保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档案室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环境,定期检查档案的状态,防止因自然因素导致档案损坏。此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报警装置等,以保障档案的安全。
利用与查阅
第8.4条强调了消防产品档案的利用与查阅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查阅或复制档案都必须经过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这不仅保护了档案的安全性,也保证了档案使用的合法性。同时,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比如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存储与查询。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消防产品档案管理规范》(DB23/T 3722—2024)通过对消防产品档案从建立到保管再到利用全过程的规定,为黑龙江省内的消防产品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有助于维护公共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