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市域(郊)铁路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方法及合格判定标准。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域(郊)铁路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Title: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uburban (Commuter) Rail Transit - Part 10: Integrated Supervision and 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45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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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332.10-2024《市域(郊)铁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10部分: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为市域(郊)铁路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指导。以下是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5.1.1 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条文内容:综合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应按照设计文件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位置准确、牢固可靠。
解读:这一条款强调了设备安装的基本要求,包括位置准确性与结构稳定性。在实际操作中,施工方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执行,同时检查设备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中的安装条件。例如,机柜安装时要保证垂直度误差不超过规定值,并且固定螺栓必须拧紧以防止因震动导致设备松动或损坏。
6.2.3 自动售检票系统软件测试
条文内容: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应用软件应在集成测试环境下完成所有功能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且满足设计需求。
解读:本条明确了软件测试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全面性。在测试过程中,不仅要验证单一功能点的表现,还应该模拟真实运营场景来检测整个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此外,在发现任何不符合项后应及时记录并整改,直至达到预期效果为止。这一步骤对于保障日后正常使用至关重要。
7.4.5 系统联调与试运行
条文内容:综合监控与自动售检票两大子系统之间应开展联合调试工作,确保两者间信息交互顺畅无误;之后进入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试运行阶段,期间需持续监测系统性能指标是否达标。
解读:此条规定了两个核心子系统之间的协作关系以及长期观察机制。联合调试有助于提前暴露潜在问题并及时解决,而较长周期的试运行则可以进一步评估系统的可靠性和适应能力。在此期间,相关人员需要密切关注各项参数变化趋势,并做好详细记录以便后续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以上只是部分内容展示,整份标准涵盖了从材料选用到最终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细则,旨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为乘客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