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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市域(郊)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验收程序、检验方法和质量标准。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域(郊)铁路隧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Title: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uburban Railway Engineering - Part 2: Tunnel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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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332.2-2024《市域(郊)铁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2部分:隧道工程》是天津市发布的关于市域(郊)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技术标准。该标准对确保市域(郊)铁路隧道工程的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1.1 隧道开挖
此条文规定了隧道开挖的基本要求,包括开挖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大小及施工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对于软弱围岩地段,建议采用台阶法或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而对于硬岩地段,则可选择全断面法或双侧壁导坑法。此外,还强调了开挖过程中需严格控制超欠挖量,确保支护结构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5.2.3 初期支护
初期支护是保证隧道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本条文指出初期支护应在开挖后及时施作,并且要求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同时,锚杆长度、间距以及钢筋网片布置均需符合设计要求。另外,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存在地下水丰富的情况时,还需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以防止水害影响初期支护效果。
6.3.1 衬砌施工
衬砌作为隧道永久性结构的一部分,在整个隧道工程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根据本条规定,衬砌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进行检查,确保其表面光滑无杂物且接缝严密;混凝土拌合物必须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并且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离析现象的发生。此外,当气温较低时还需要采取保温措施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
7.4.2 质量检验评定
质量检验评定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本条文的规定,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自检和监理工程师复核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最终的工程质量评价则需要依据相关的检测数据来进行全面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备案。
以上是对DB12/T 1332.2-2024《市域(郊)铁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2部分:隧道工程》中部分内容的深入解析。这些条文不仅体现了我国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水平,也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