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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内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机构。
Title:Human Resources Service Specification - Part 8: Management Services for Personnel Files of Mobile Personnel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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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008.8-2024《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8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以下将选取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根据5.1条款,服务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这意味着服务机构不仅要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还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来确保服务质量。例如,服务机构应至少有一名以上具有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并且这些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培训以保持其技能水平。
其次,在服务内容方面,标准强调了信息收集与整理的重要性。依据6.2条款,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整准确地收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并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归档。这一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同时,对于电子化档案管理,也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比如采用加密技术保护数据安全,确保信息不被非法篡改或泄露。
另外,关于服务流程,标准在7.1中规定了从接收档案到归档保管整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其中包括接收时要核对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整理过程中要遵循统一的标准格式;存储时则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等物理环境条件。此外,还特别提到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条件、审批程序以及归还期限等内容,从而有效控制档案使用风险。
最后,质量控制也是本标准关注的重点之一。第8章指出,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定期检查档案保存状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记录等措施。并且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比如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档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8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通过对服务机构设立条件、服务内容、流程规范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为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学依据。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