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以及电子档案的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Title:Code for Management of Electronic Files and Electronic Archives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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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2291-2024《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为规范建设工程中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规程首先明确了几个关键术语:
-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形式存储的文件。
-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指经过整理、归档并具有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及其相关元数据。
这些定义帮助我们理解规程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范围。
管理原则
规程强调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 真实性:确保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完整无损地被记录下来。
2. 完整性:所有必要的组成部分都必须包含在内,不得遗漏。
3. 可用性:电子档案应当能够长期保存,并且在未来可以方便地获取和使用。
文件形成阶段的要求
在文件形成阶段,规程提出了具体要求:
- 工程项目启动时就应制定详细的电子文件管理计划。
- 使用标准化的信息系统来创建和管理电子文件。
- 定期检查电子文件的状态,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归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对于归档过程,规程指出:
-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电子档案的收集工作。
- 对于重要的电子文件要进行双重备份,以防丢失。
- 所有归档的电子文件需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入库。
保管期限与处置
关于保管期限与处置,规程建议根据文件的重要性设定不同的保管年限,并定期评估是否需要继续保存或销毁。
以上是对DB11/T 2291-2024中部分重要内容的解读。该规程不仅适用于北京市内的建设工程,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参考。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水平,保障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